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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佳节欢聚,谨防“假酒”伤身
    作者:中山疾控 来源:中山疾控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11日 点击数:

    旧岁将尽,新岁即启,是否打算邀三五知己、或者与家人团聚,小酌一杯?

    中山疾控提醒您:聚餐聚会,勿忘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少饮酒,不酗酒

    《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24年版)》(简称“健康素养66条”)第35条提醒大家:少饮酒,不酗酒。

    酒的主要成分是乙醇(酒精)和水,几乎不含有营养成分。酒精对身体的大部分器官和系统都产生危害,有引发成瘾、依赖的特性。1克酒精可提供7千卡的热量,产热能力仅次于脂肪。经常过量饮酒,会使食欲下降,食物摄入量减少,从而导致多种营养素缺乏、急慢性酒精中毒、酒精性脂肪肝等,严重时会造成酒精性肝硬化。过量饮酒还会增加患高血压、脑卒中(中风)、精神障碍等疾病的风险,并可导致交通事故及暴力事件的增加,危害个人健康和社会安全。

    不建议饮酒。成年人若饮酒,应限量,不劝酒,不酗酒。成年人一天饮用酒精量建议不超过15克,相当于啤酒450毫升、葡萄酒150毫升、低度白酒50毫升,高度白酒30毫升。儿童青少年、孕妇、乳母、慢性病患者不应饮酒,驾车、操纵机器等特定职业人群禁止饮酒。

    如果出现无法克制的对酒的渴望,不喝酒就会感到身体、心理上不舒服,甚至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症状,这是酒精依赖症的表现,需要到综合医院的精神科或精神专科医院就诊。

    警惕甲醇中毒

    餐桌上的“隐形杀手”:甲醇

    例如误服假酒,导致健康损害。若是不慎购买了来路不明的酒水,其中可能隐伏着有毒的甲醇,一旦误饮,极易引发中毒,严重时甚至危及生命。

    甲醇俗称木醇、木酒精,是一种透明无色、有毒的挥发性液体,外观和气味上与酒(主要成分乙醇)相似,极难凭感官辨别。

    毒性强:一般成人误饮5至10毫升纯甲醇即可严重中毒;7至15毫升可能导致永久性失明;超过30毫升即有生命危险(个体存在差异)。

    隐匿性高:中毒初期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与普通醉酒高度相似,常被误判而延误救治。通常在误饮后1至24小时(少数2~3天),出现视力模糊、畏光、复视甚至失明等典型症状,重者会昏迷、呼吸衰竭,严重中毒会导致死亡!

    常见来源:我国食源性甲醇中毒多由于误饮含有甲醇的工业酒精、用工业酒精“掺兑”的假酒或者颜色、气味类似酒的醇基燃料(常用作餐饮加热)。

    守护团圆时刻

    三点需牢记

    1、选购需正规,源头要把牢

    务必通过正规商超、官方渠道购买标签清晰、有生产许可的合格酒类产品。对无标识、价格异常低廉的“散装酒”“私酿酒”“内供酒”,请保持警惕,坚决不购买、不饮用。

    2、存放要规范,标识须醒目

    家或店铺中若有工业酒精、醇基燃料等非饮用液体,必须与食用酒分开储存,并贴上“严禁饮用”“有毒!”等醒目标签,置于儿童及老人不易触及处,从根源上杜绝误拿误饮。

    3、饮后细观察,及时早就医

    饮酒后,尤其是饮用了来源不明的酒水后,若出现“醉酒”症状并伴有视力模糊、眼痛、畏光等异常情况,切勿简单当作醉酒处理!应立即停止饮酒,并尽快前往医院就诊,明确告知医生可能误饮的情况。

    最美的酒,是团聚的温情,更是对彼此健康的守护。

    愿您将这份“安康嘱”传递给身边每一位珍视的人,用知识与谨慎,护得佳节圆满,举杯皆欢愉。

    祝您和您的家人平安健康、团圆喜乐!

    温馨提示:过量饮酒有害健康,聚餐不劝酒,酒后不驾车。

     

    供稿:环境卫生与食品安全部  伍兴隆

    一审:郭  艳

    二审:唐  虎

    :黄小伟

    编辑:欧慧慧 

    来源:中山疾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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