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中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主要职能如下:
1.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疾病控制监测计划;开展食源性、职业性、辐射性、环境性疾病监测、调查处置和公众营养监测与评价;对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环境中影响人群健康的危害因素进行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2.负责疾病、媒介生物的调查研究、监测、预警预测。
3.组织对重大疫情、传染病暴发流行的调查,制定控制对策和措施。
4.负责疾病预防和控制信息的收集和整理、统计分析、综合评价、反馈及疫情报告。
5.实施计划免疫接种规划;开展疾病防控工作;开展相关技术的科研、咨询和公共健康促进、疾病预防指导。
6.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委托的专项抽检、产品检验及卫生学评价。
7.负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8.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处理。
9.承担有关单位委托的检验任务。
10.负责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业务考核;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根据单位的主要职能内设10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业务管理科、检验科、防疫科、公共卫生与食品卫生科、职业病防治所、放射科、门诊部、艾滋病防治所。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中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岗人员219名(含雇员4名、临工60名),退休人员48 名。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3年是中心在新的改革形势下谋求全新发展、赢得竞争优势的关键之年,中心紧扣技术服务定位,以技术、质量、服务为主线,不断攀登技术高峰,夯实质量基础,强化现代管理,努力开创疾控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1.强化意识、细化管理,促进质量体系持续改进
一是加大质量管理资源配置,强化全员质量管理意识,全面落实各项质量管理要求。二是丰富质量控制技术方法,通过加标回收试验、比对试验、盲样考核、密码样等各种有效方式,对检测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监督。三是要强化质量监督员工作责任心,加大质量监督力度,将工作重点从终末质量控制转移到过程控制。四是对不符合项原因进行深度分析,有效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和纠正措施,不断提高质量水平。五是利用全员绩效管理这种有力的管理工具,把科室绩效、个人绩效与全面质量精细化管理有机结合,确保质量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2.认真谋划、真抓实干,加强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进一步推进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以市重大科技专项《中山市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和应用研究》为切入点,初步建立与现行管理体系相衔接,适应中心业务特点和运作模式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将现有的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能力向纵深方向推进。
一是要组织力量完成中心风险管理手册的编制工作,做好风险管理体系的顶层设计。二是不断提升风险因素识别能力和监测能力。积极推动我市发热呼吸道症候群、感染性腹泻症候群、发热伴出疹症候群等传染病监测体系的建立,进一步扩大我市传染病监测范围;科学开展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等领域的风险监测专项工作,不断提高样品代表性、数据公信力和纵向数据的可比性;加强各类监测系统的数据整合,如学校卫生监测系统与传染病监测系统的数据整合,实现监测数据的深度利用,为公共卫生风险评估提供客观依据;进一步强化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科学制定、实施能力提升计划,夯实风险监测的实验室基础。三是重点提升风险评估能力。加强培训,掌握风险评估的基本工具和方法;重点传染病、职业危害重点行业和食品安全领域至少各建立1套科学规范及符合实际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实现定性评估到定量评估的转变。四是加强风险沟通工作。及时编制各类评估报告,呈报政府决策部门,传达风险信息。五是适时推进风险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
3.加强合作、重点扶持,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把科技创新作为中心持续发展的首要推动力,不断强化科研意识、活跃学术氛围,既要着力解决中心当前发展所面临的实际技术难题,又要为中心长远发展进行技术储备。
一是通过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举办科研意向沟通会等形式,构建中山研究院双方稳定、长效的深度合作保障机制,使双方在人员互聘互派、资源共建共享、教学科研互帮互助等方面建立深入、持续的合作关系,为中心技术进步提供智力支持。二是加大对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佳的科研项目的扶持力度。三是建立重大课题竞标制度,组织员工提出子课题研究方案,对拟定方案实行优中选优,最终确定子课题和负责人,并给予一定的科研经费支持。四是加强高水平、高层次课题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保证课题按计划、高质量完成。五是充分发挥中心专家作用和外聘专家优势,加强对科研项目的技术指导。六是开展优秀专业论文评比与研讨活动,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科学研究基本素养。
4.拓宽视野、抓住机遇,开辟技术服务领域
创新工作机制、突破发展瓶颈,将疾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1)逐步打开慢性病防控工作局面。
争取市卫生局支持,做好技术管理,逐步打开我市慢性病防控工作局面。一是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和实施慢性病及相关疾病防控规划和方案,建立和完善我市慢性病防控体系建设。二是做好慢性病监测数据的分析和利用,探究我市慢性病流行状况和主要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三是研究慢性病健康教育策略方法,逐步开发和推广高风险人群发现、强化生活方式干预的适宜技术。
(2)加强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加强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我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一是科学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加强对食源性疾病症状监测点的督导力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质量。二是着力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并及时传达风险信息,防范区域性食品安全事件。三是切实加强食源性疾病暴发现场调查和分析的深度,规范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四是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危险因素和食源性疾病病原学检测能力。
5.开发资源、拓宽渠道,深入开展健教宣传工作
进一步更新观念,坚定不移地加强健教宣传工作,使卫生防病知识深入千家万户,为预防控制疾病和疾控事业的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1)不断丰富健康教育宣传载体。
制作《健康快递》小册子,收录突发公共卫生风险警示信息、疾病防控工作重大部署及进展情况、社会热点解读及群众感兴趣的健康知识等内容,印发到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为社会各阶层提供健康咨询服务。
(2)积极创建健康教育示范单位。
以市教育局健康促进学校建设为契机,创立学校卫生示范单位;以“中小企业健康工作环境健康促进试点研究”课题研究为切入点,创建1-2间职业卫生示范点。通过示范单位的标杆作用,辐射影响其他单位,逐步提高我市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水平。
6.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努力实现发展目标
中心发展目标的实现,在于科所的共同努力。各科所要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研究工作方法、注重工作实效,在各自的工作领域做出成绩,为中心的整体发展作出贡献。
(1)办公室要推进中心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移动办公网络平台,做好移动办公系统、远程健康体检系统的布置、培训及推广应用;完成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消毒效果质量监测等业务收费接口的开发;开通样品检测网上申报及查询系统;加强信息安全建设,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2)财务科要进一步提高财务数据分析、报告效能;加快中心财务核算体系建设,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3)业务管理科要推动中心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清理现有技术指南,修订《中山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增编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应急预案和大型活动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应急预案;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全市疾控网络的维护工作;进一步加强中心科研和新工作项目申报、实施及经费管理,落实好科研和新工作项目的推广应用及成果转化组织工作,推动中心技术进步;进一步办好“教授讲坛”,促进新知识、新技术的交流和应用;以办公自动化系统为平台,建立和完善专业培训资料库,方便技术人员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4)检验科要进一步完善发热呼吸道症候群、感染性腹泻症候群、发热伴出疹症候群检测技术,配合防疫科做好新版监测方案实施工作;加强分子生物学学科建设,为疾病的分子流行病学研究提供技术支持;开展外环境诺瓦克病毒检测项目,引进开发生物毒素检测新技术,不断提升食源性疾病病原学检测能力;进一步加强非法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检测能力建设和技术储备工作;建立《食品营养标签和标示成分检测攻关项目实施计划》中自愿标示营养成分的检测技术;为生活饮用水全项目检测做好准备。
(5)防疫科、艾滋所要积极推动我市重点传染病、免疫规划、重点寄生虫病等监测系统的不断完善和良好运作,进一步加强监测资料的分析利用;建立我市登革热与基孔肯亚热疫情等重点传染病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完善病媒生物抗药性实验室,开展抗药性监测工作;争取省疾控中心的技术支援,开展肝吸虫中间宿主监测工作;扩大寄生虫病健康教育人群范围;不断巩固艾滋病防控现有工作成果,各项指标完成程度继续保持在全省前列。
(6)公食科要以教育部门创建“健康促进学校”为契机,创立学校卫生服务品牌,争取学校卫生监测覆盖率达100%;做好生活饮用水全项目检测、家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服务的推广。
(7)职防所要结合新版《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完善职业健康体检项目;探索在条件较好的大型企业开展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工作,提升健康监护服务的技术水平;不断扩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领域;分析职业病报告信息,评估我市职业病发病形势, 为政府部门采取监管措施提供信息;继续与市卫生监督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合作开展重点镇区重点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工作,争取与安监部门合作开展全市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专项调查工作。
(8)职业健康监护中心要创造条件,尽快开展声阻抗声反射阈测试、耳声发射测试等项目,开展CT机放射防护检测和评价工作;进一步做好针对大型企业开展的个性化健康教育讲座,注重讲座的质量和实效,不断巩固和发展与企业的友好关系,逐步提高企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配合度。
改革不停顿、开放无止境,新的一年,中心要凝神聚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以管理创新为保障,不断提高中心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在变革中求发展,在发展中创辉煌,为实现薛晓峰书记提出的“全省最好、全国一流”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3年收入决算13198.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74.95万元,事业收入9208.81万元,其他收入14.91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3年支出决算13198.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974.95万元。
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3107.20万元,占23.5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70.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5.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1.27万元;项目支出决算10091.47万元,占76.46%,主要支出项目有上划省二类疫苗6850.00万元、市疾控中心检测仪器设备经费1304.70万元、专项材料费289.93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83.14万元、登革热防控应急经费184.84万元、全市食品抽样检验经费119.77万元、粤财社(2012)25号2011年中央补助公共卫生专项经费115.61万元。
附件:收支总表
2013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共1175.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决算支出3.0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3.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没有下拨此经费。主要支出项目有“两建”工作经费3.00万元。
2.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决算支出34.98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6.5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产业扶持资金-科技发展专项-科技计划项目25.98万元、产业扶持资金-奖励-科学技术奖励9.00万元。
3.其他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决算支出37.55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30.5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专业技术人员后续教育经费19.54万元、重点医学专科建设项目经费4.00万元、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和麻疹成分疫苗查漏补种经费14.00万元。
4.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决算支出13.72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0.4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粤财社(10)386号中央财政补助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以奖励代补专项资金13.72万元。
5.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决算支出202.39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0.5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传染病防控专项40万元、公共场所卫生安全风险评估及控制18.5万元、艾滋病预防与控制29.94万元、食源性疾病处理和防控16.00万元、卫生疫情处理体系建设经费10.00万元、职业病防控专项25.00万元。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决算支出47.86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39.8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47.86万元。
7.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决算支出365.76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82.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加大对公共卫生的财政投入。主要支出项目有粤财社(2013)125号2012年中央补助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23.35万元、粤财社(2012)25号2011年中央财政补助公共卫生专项资金115.61万元、卫生应急处置经费50万元、地方病经费37.98万元、艾滋病防治及四免一关怀经费81.50万元、粤财社(2013)50号2013年中央补助流感和不明原因肺炎监测项目经费25万元。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决算支出283.14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283.1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发生登革热和H7N9疫情,市政府加大对突发公共卫生疫情的财政投入。主要支出项目有登革热防控应急经费184.84万元、H7N9禽流感疫情及其他突发事件处置卫生工作保障经费98.3万元。
9.其他公共卫生决算支出124.69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24.25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对全市食品安全抽样检测工作的力度。主要支出项目有全市食品抽样检验经费119.77万元。
10.食品安全事务决算支出1.06万元,上年决算支出12.75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1.6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3年没有下拨此经费,支出是2012年经费的结余使用。主要支出项目有粤财社(2011)199号2011年食品安全专项经费1.06万元。
11.其他医疗卫生决算支出1.0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0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粤财社(2012)327号2012年省财政补助卫生科教管理专项经费1.00万元。
12.其他污染减排决算支出59.95万元,上年决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59.9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中山市“十二五”重金属污染健康危害防治专项经费59.95万元。
附件:项目支出表
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100.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生产技术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58万元,平均每辆3.59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专家技术指导。
附件:三公经费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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